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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生骗局揭秘
本站   作者:超级管理员   2021-12-16 16:33:50   
摘要:不法分子的手段层出不穷,他们往往打着“内部指标”“低分高录”“跳档录取”“自主招生”等幌子进行招生诈骗活动。虚假入学是近年来开始成形的作案手法,罪犯通过伪造录取通知书、安排学校附近入住、组织旁听学校课程、进行山寨军训、办理虚假学生证、就餐卡等造成录取假象法治周末见习记者郝若希2013年至2017

不法分子的手段层出不穷,他们往往打着“内部指标”“低分高录”“跳档录取”“自主招生”等幌子进行招生诈骗活动。虚假入学是近年来开始成形的作案手法,罪犯通过伪造录取通知书、安排学校附近入住、组织旁听学校课程、进行山寨军训、办理虚假学生证、就餐卡等造成录取假象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郝若希

2013年至2017年,北京市共审结涉高考招生诈骗案件34起,审理被告人63名,涉及97起犯罪事实,总案值共计4224.5万元。

这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一组统计数据。

随着各地高考分数陆续公布,考生及家长进入报考志愿期,此时也进入了涉高考招生类诈骗的高发期。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北京、南京等地均梳理、总结了当地近几年的行骗套路,以防止考生及家长“中招”。

 

诈骗核心:

虚构具备替他人办理入学的能力

 

“高招诈骗的核心是虚构自己有替他人办理入学的能力。”海淀法院法官姜楠介绍。其中,机关领导干部、将军、大校、部队政委、领导秘书等虚构身份最为常见。教育部、文化部、政协、人社部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是不法分子常用的虚拟身份。

例如,被告人杨某虚构自己具备为他人办理上“一本A类”大学的能力,骗取考生家长信任,多次以办事还差一些钱为由,向考生家长索要费用。在明知事情无法成功之后,又隐瞒事实,骗取受害人45万元。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姜楠提示,罪犯往往在事前声称“有能力、办成过”,为牟利夸大说辞;而且很多案件中罪犯均书面承诺“办不成退款“,但在被害人要求退款时会以风声紧、已办成手续等方式拖延、拒绝还款,甚至进行二次行骗。

在另一起案件中,葛某假称自己是军分区后勤部部长、大校军衔,有能力帮助张某外甥入读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双方约定张某先付20万元定金,拿到通知书后再交纳余款、办理不成退款。

9月入学时事情没有办妥,张某要求退款,葛某称快要办妥,并安排考生到医院体检、参观军事基地。当张某再次要求退款时,葛某称无法办理军校入学,但补22万元可以办理入读北京大学。葛某收到钱款后出具收条写明“办不妥1010日以前退清全款”,但事情未办成钱款未退赔,最终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高考招生诈骗案件在诈骗案件中整体占比不足0.5%,但此类案件案值远超其他诈骗案件,而且案件财产损失弥补情况不容乐观,退赔及部分退赔合计占比不超过16.5%

 

诈骗手段:

多种诈骗手法交叉出现

 

在往年的案件中,不法分子的手段层出不穷,他们往往打着“内部指标”“低分高录”“跳档录取”“自主招生”等幌子进行招生诈骗活动。虚假入学是近年来开始成形的作案手法,罪犯通过伪造录取通知书、安排学校附近入住、组织旁听学校课程、进行山寨军训、办理虚假学生证、就餐卡等造成录取假象。

在由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马某谎称能够为未达到高考录取分数线的多名考生办理到武汉大学就读本科统招生,以收取运作费为由,骗得考生17万元。当未能将考生办成武汉大学的统招生时,马某又称可以将学生转到北京邮电大学就读统招生。马某找人冒充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人员与学生家长签订虚假入学协议,给学生家长出具虚假发票等手段继续诱骗学生家长。马某采用签订虚假入学协议书等方法作案4起,骗取钱款165.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姜楠指出,更为严重的是,为取信或捆绑被害人,罪犯会授意被害人不参加高考、放弃填报志愿或背离分数报考、虚假就读,造成财产损失同时,会对考生求学造成不可逆的障碍。

王某父亲经人介绍找到自称是中国政法大学老师的刘某,协商以30万元价格办理统招生入读。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刘某告知王某先以插班生的身份入学,并为王某办理了学生证,但被学校保安以有问题为由没收;期末时王某无法参加考试,刘某告知其成绩可以人为操作;王某发现在学校内网上没有其信息,刘某表示在毕业时会办好。王某毕业时,刘某给其毕业证、学位证、三方协议等,但工作后单位却无法在教育部网上查找到毕业证书编号。王某知道被骗后报警,经审理发现刘某等人通过类似手段共实施诈骗4起,犯罪金额22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审理的招生录取诈骗案件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当前高校办学形式多样化的情况,故意混淆普通高校招生与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远程教育等不同类型,用自考助学班、远程教育班的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例如,在赵某、谭某诈骗案中,二被告人谎称可以为高考成绩不理想的考生欧某、邱某办理就读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本硕连读”项目,但实际上伪造录取通知书,安排二人在没有学籍、没有学位证书的成人教育培训班学习,不仅骗取考生家长70万元,而且使得考生错过正规招录。

 

诈骗趋势:

香港高校成新选择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相比普通院校,军事院校和艺术院校招生程序的透明度较低,往往成为犯罪分子“钻空子”的地方。

在海淀法院公布的97起犯罪事实中,涉军校犯罪39起,包含专业军事院校、国防生、委托生及预备役,各地装甲兵学院、陆军指挥学院、武警学院均有涉及,部分招生项目系犯罪分子虚拟。另有7起涉艺考犯罪,主要针对艺考校考环节,北京电影学院、中央传媒大学及其他大学艺术特长生招录均有涉及。

而在北京市审结的34起案件中,涉案金额最高的是2014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军校招生诈骗案。被告人孟某使用假名字,冒充中央军委副主席秘书,以帮助被害人程某女儿上军校、安排工作为名,先是索要1000万元,后又以借款等名义共骗取程某5100万元,经法院审理,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另外,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大学等著名院校颇受犯罪分子“青睐”,而香港高校也成为犯罪分子“揽客”的新选择。香港《大公报》报道,近日,有不法分子以“保证录取”为说辞,诈骗内地学生及家长。

据报道,山东省威海市某家长爆料称,有招生广告写明“香港机构和香港教育局合作在内地招生,保录取”。并约定77日到香港浸会大学招生处面试。该家长称,为此事已经支付了数十万元人民币。

对此,浸会大学发布声明称,“不会与任何机构或人士合作,更不会预设‘保证录取’,请勿上当”。香港教育局也强调,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在内地为香港院校招收学生。

“近年来高考招生骗局不断,实则是利用了家长的侥幸心理,不少家长想通过非正常渠道为孩子找到进入大学的‘后门’。为避免落入陷阱,院校招生程序需更加公开透明,而家长也应消除侥幸心理。”储朝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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